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期限一般为 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人员,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禁闭措施,但禁闭期限不得超过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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