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2017哪些算加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4:16    

2017年哪些情况算加班,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法定节假日加班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2017年的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和中秋节(放假1天)。

用人单位在这些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协商决定加班

加班工作应当由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强制和主动加班的单方决定往往构不成加班事实。

总结:

2017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中秋节,加班费按3倍标准支付。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的,加班费按2倍标准支付。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按1.5倍标准支付。

加班需经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单方决定不构成加班事实。

相关文章:

坚守岗位的劳动者#(3)05-01

硬核偶像,这13位青岛人,今天应是“顶流”05-01

谢谢你,辛苦啦!05-01

长图 | 五一推荐书单:劳动、现实与人生的文学图鉴04-29

吴江为新就业群体建起462个“家”04-28

职业病目录增加到135种 今年8月1日起施行04-26

涉31名劳动者维权纠纷高效化解04-17

男子请育儿假不成,被扣去4天年假!法院判了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