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失踪 24小时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特殊情况下,如失踪人员的人身存在安全危险,或者失踪人员属于未满十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者属于患有精神病、智障者等,则不受24小时的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成年人,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因此,报案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失踪人员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涉及特殊情况。在普通情况下,24小时是报案的起点,而在特殊情况下,则应立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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