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家属住院报销的比例和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70%;
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80%。
老复员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和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人员
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50%;
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5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25%;
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补助40%;
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5%。
这些标准适用于住院费用(含门诊特殊病),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可能会受到当地政策和具体医疗费用的影响。建议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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