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的申请地点如下: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向本用人单位申请。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建议: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应首先向自己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并公示。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则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
请确保在申请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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