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申诉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诉状
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其他相关材料
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建议:
在准备申诉材料时,务必详细列出申诉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
如果需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提前准备好相关线索或材料,以便法院能够有效地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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