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工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的员工,他们与企业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集体工与全民工、合同工等概念的区别主要在于他们所属的企业类型和雇佣形式。集体工通常是在没有主管劳动部门给下的用人指标的情况下,由企业私自招聘的工人,其工资福利通常由企业的福利费用支付。
集体工的特点包括:
用工形式:
集体工属于合同制工人,与企业签订一次性或长期劳动合同。
福利待遇:
集体工享有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工与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
集体工的概念反映了计划经济时期的一种用工制度,随着中国劳动法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集体工和其他类型的合同工在法律地位上趋于平等,都需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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