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医院为单身女性做试管婴儿一事在社交媒体引起热议。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已于5月4日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据闪电新闻报道,南京南泰中西医结合医院被曝可为单身女性试管助孕,由25岁左右的“志愿者”提供精子,供给方学历、身高、长相任选,还能亲自跟“精哥”见面留样,合同可约定婴儿性别。医院称一个月能接三四十单。
这起事件再次引发外界对于辅助生殖技术的讨论。这家医院绕过精子库,直接由男性“志愿者”供精,甚至可以进行胚胎性别鉴定,这当然是违反相关规定和医学伦理的。但单身女性是否可以接受试管婴儿服务,则值得探讨。
试管婴儿属于“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范畴。目前中国与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的规定,主要是原卫生部于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禁止为单身女性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仅规定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在技术规范和伦理原则中,有“禁止为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
必须承认,单身女性生育的需求是真实存在的。许多单身女性只是找不到合适的人结婚,但并不代表不想拥有亲生孩子,或是至少留住未来拥有孩子的希望。正因为此,“冻卵”“买精”的呼声才在近年来日渐高涨。她们对辅助生殖技术的需求应该得到重视。
在2022年一审判决的“单身女性冻卵第一案”中,原告就以“一般人格权纠纷”的案由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停止侵害”、为其提供冻卵服务。原告认为自己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需要,拒做手术是医院对其女性身份的歧视。尽管原告败诉,近年来“放开单身女性冻卵”仍是一个外界热议的话题,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就表示“正组织征求放开单身女性冻卵意见”。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等均为原卫生部于本世纪初制定的文件,在社会经济状况、生育形势与生育政策已经剧变的当下,应当重新考虑这些禁止性规定。
从当前相关政策角度,单身女性也可以生育。从社会伦理的角度,尽管绝大多数生育仍发生在婚后,但单身女性生育早就不再被视为洪水猛兽。既然单身女性可以合法生育,那为其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也是可以期待的。
近年来,不少女性已踏上了“冻卵代孕旅行”之路,前往欧美国家购买这项服务。她们之所以去国外购买服务,正是因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国内的适用范围还不够大,合法性与合规性的难度还要大于技术上的难题。而那些无力到国外寻求相关服务的人,往往在国内寻求“违规”的地下服务。而国内的此类服务因为处于灰色地带,其服务的质量难以保证。取消对生育需求的限制,将其纳入监管,能够满足更多人的生育需求,同时保证辅助生殖服务的质量。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扩大当然也会带来一些法律和伦理问题,比如抚养权、继承权等,这需要法律提前作出规定。在现阶段不育夫妻使用精子库进行非夫精人工受精已经合法,法律上的规定也很清楚,此类试管婴儿并不会与其生物学“父亲”有父子关系。那么单身女性使用精子库进行人工授精试管婴儿,也不存在法律上的模糊之处。但如果不允许单身女性合法做试管婴儿,她们被迫采取其他手段获取精子,反而可能存在抚养权、继承权纠纷等法律风险。
总之,放宽人类生殖辅助技术的应用范围,应兼顾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照顾真实需求的同时,也规避可能的风险。严格禁止“冻卵”“试管助孕”“买精”等生殖辅助技术的应用,也无法完全禁绝相应的需求,反而会催生庞大的地下产业链。尊重单身女性生育自己孩子的需求,并纳入更细化的监管与立法框架之内,是值得严肃考虑的政策取向。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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