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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消除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形,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除条件:基本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纳入期限为二年。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名单的纳入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提前解除条件如果失信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西安鄠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公开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下名单信息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根据案件结案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核实请联系鄠邑法院执行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失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财产通常不能被保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衣服、家具、炊具、餐具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