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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张义永与陈海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5)黑0603执恢410号,因被执行人陈海涛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