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送达回执一般在 三日内送达。如果当事人没有出庭,法院需要将最终的审理诉讼结果送达至被被告人和原告人处,并且需要在三日之内收到对方已经收到诉讼结果的回执作为凭证留存,有特殊情况经上报的,可以适当延长。
邮寄送达时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建议在收到送达文书后的7至15个工作日内寄回,以确保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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