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后,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具体规定如下:
7天质疑期
中标公告后7天内可以提出质疑,期限自其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与质疑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质疑。
书面形式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答复时间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投诉流程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建议: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公告后,应尽快检查自身权益是否受到损害,并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后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与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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