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拓展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优化评价标准,坚持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大件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船舶过闸等领域专项信用评价。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信用交通的合作,推行区域内的数据归集、评价互认等,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相关文章:
今年1至7月,河北吨钢利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9.91%10-02
2025“光谷造”新能源储能产业供需对接专场活动举办09-27
安徽明光农商银行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共筑金融安全防线09-09
合力亿捷入选全球AI Agent优秀厂商图谱,客服Agent能力再获认可09-08
破立并举建设统一大市场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