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6号(关于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进境船舶办理纳税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5年4月21日起,自我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缴纳船舶吨税后,应税船舶负责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https://online.customs.gov.cn)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
https://www.singlewindow.cn),下载并打印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4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的公告.doc
来源:海关发布
流程编辑:U071
相关文章: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06-16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06-10
5月26日起,太原视频快处调整时间05-2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探索》新书发布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