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4年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3104元/人次。
生育保险营养费的具体规定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其计算方式为:
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休假天数计发。
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是针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提供的补助。补助金额为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补助标准调整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3104元/人次。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1992元/人次。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1723元/人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1571元/人次(根据2019年数据推算)。
其他相关信息
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还受到难产、多胞胎、晚婚晚育等因素的影响,可增加津贴天数。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的发放单位分别为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建议:
女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应及时了解当地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包括一次性营养补助的标准和发放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到应得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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