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退回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通常是因为在二审过程中发现一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
事实认定不清或错误:
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错误或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一审的判决,可能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
违反法定程序:
如果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的诉讼程序,这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因此二审法院可能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
未审理的诉讼请求:
对于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但未得到审理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也可能发回重审。
退回重审意味着一审法院需要重新审查案件,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或不足,并作出新的判决。这一过程旨在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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