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9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克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克华利用担任原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市场管理处处长、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副部长,重庆市副市长,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央视新闻
相关文章:
【检答网集萃】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09-08
女孩被老师用三角尺砸中头部致九级伤残,母亲遭死亡威胁!最新进展:涉事人员已被抓获06-25
西青区开展“12355·为青春护航”——“青春无毒 筑梦未来”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主题活动06-21
“三姐妹上坟被大伯炸死案”二审维持原判死刑,家属:此案或还有共犯,将继续寻找证据06-11
广东省委批准:开除于保忠党籍06-04